近日,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官方通告,明确将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 0 时起,正式启用 43 处道路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抓拍取证。以下为通告全文:


关于启用 “电子警察” 抓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汨罗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下称 “摩电”) 通行秩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将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 0 时起启用 43 处道路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下称 “电子警察”),对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点位及记录道路交通违法类别

本次启用的 43 处电子警察设备,将通过 AI 识别对以下摩电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采集取证:

  1. 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2.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
  3. 逆向行驶;
  4. 驾驶人违法载人超员。

43 处抓拍点位明细如下:

  1. 建设东路与楚天路交叉路口
  2. 建设东路归义村三岔路口
  3. 建设西路与大众路交叉路口
  4. 建设东路书香 100 公交处
  5. 建设中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
  6. 建设西路与屈原大道交叉路口
  7. 建设西路农商银行门口
  8. 建设西路兴盛街口
  9. 建设西路与九歌路交叉路口
  10. 建设西路与七里街交叉路口
  11. 高泉北路市建筑公司门口
  12. 高泉北路高泉社区路口
  13. 罗城大道科苑路西湖公园路口
  14. 罗城路与劳动南路交叉路口
  15. 罗城大道与高泉南路十字路口
  16. 罗城大道昱星生态房地产售楼部门口
  17. 劳动路与中天路交叉路口
  18. 楚天路与人武路交叉路口
  19. 迎新路与楚天路交叉路口
  20. 山塘路与九歌路交叉路口
  21. 屈原大道与站前路交叉路口
  22. 罗城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十字路口
  23. G536 国道 K256+500 米大屋周路口
  24. 归义镇九雁村文明示范村公交站路口
  25. 汨罗镇天汇华都小区路口
  26. 罗江镇红花街十字路口
  27. 罗江镇十古公路天车岭村口
  28. 古培镇 059 县道古培服务中心十字路口
  29. 白水镇 059 县道镇桥塘小区路口
  30. 白水镇 055 县道白水村路口
  31. 川山坪镇 055 县道快乐购超市路口
  32. 神鼎山镇神鼎山学校门口
  33. 弼时镇 G107 公安检测站路口
  34. 弼时镇 G107 周家坊路口
  35. 桃林寺镇金山角十字路口
  36. 桃林寺镇 G240 国道北塘张路口
  37. 屈子祠镇屈子祠学校路口
  38. 白塘镇双河坝桥头丁字路口
  39. 桃林寺镇新塘集镇
  40. 长乐西街通街交叉路口
  41. 长乐镇人民政府门口
  42. G536 国道大荆集镇窑塘路口
  43. 三江镇三江十字路口

二、违法处理说明

电子警察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核确认后,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种类、处理期限及地点。违法行为人在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期限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对逾期未接受处理,将依照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通告。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 年 3 月 16 日


电摩之家政策提醒

本次汨罗新增的 43 处摩电违法抓拍设备将于 3 月 25 日 0 时正式启用,核心严查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四类高频违法行为。

电摩之家提醒汨罗本地及途经的摩电车友,务必提前熟知抓拍点位,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守交规、合规骑行。遵守交规既是避免处罚,更是守护自身与他人的出行安全,也请大家转发提醒身边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