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2000,罚单已出!深圳这些路电动自行车全天不能走

目前一级限行区的处罚已经正式开始实施,已经有多位市民因在一级限行路段骑行被罚款2000元!这次不是狼来了,是真的来了,大家千万不要再有侥幸心理。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以及深圳交警非机动车通行管理通告,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禁行区域、路段通行,属于冲禁令违法。
一级限行区包含以下几类道路:
全市高速公路:广深高速、机荷高速、南光高速、龙大高速、梅观高速、清平高速、盐排高速、水官高速、武深高速、惠深沿海高速、深汕高速、长深高速、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等。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绿梓大道、环城西路。
全市没有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及匝道。
另有步行街等区域,罗湖区东门步行街等也划入一级限行范围。
仅有两处例外:盐田区盐三路(横盐公路至盐梅路段)、坪山区碧三路,仅自行车可以通行,电动自行车依旧禁止驶入。
快速路、隧道车流快、车速高,电动自行车驶入风险极大。交警会通过路面巡逻、视频溯源、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取证执法,不存在侥幸空间。
电出行再次提醒大家,大家出门前提前规划路线,留意路面禁行标识,骑电动自行车务必避开限行路段,安全合规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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