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510-202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全文预览及原文下载
发布日期:2025-05-30
实施日期:2026-01-01
替代:GB 17510-2008
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1 光信号装置:安装于车辆,用于向道路使用者传递车辆位置、转向、制动、倒车等信息的照明装置。
3.2 基准轴线:灯具设计时规定的参考轴线,用于配光测试与安装定位。
3.3 透光面:灯具发光区域的外表面,不含装饰边框。
3.4 发光徽标:集成于光信号装置内、可发光的制造商商标或车型标识。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判定为同一型式:
表格
6.2 配光角度范围(附录 A)
7.2.1 光度测试:在基准轴线及配光角度内测量光强,符合 6.1 限值。
7.2.2 光源稳定性:可更换光源光通量偏差≤5%;LED 老化 3000h 光衰≤20%。
7.2.3 转向灯频率:1.5Hz±0.5Hz,脉冲宽度>0.3s。
7.2.4 温升试验:倒车灯 1min/10min 光衰≤10%;其他灯 1min/30min 光衰≤15%。
7.2.5 色度检测:HV 点测量,配光角外无明显色变,符合 GB 4785 色度坐标。
9.2 已获批准车型
实施日期:2026-01-01
替代:GB 17510-2008
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 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同一型式判定
5 总体要求
6 配光要求
7 试验方法
8 检验规则
9 实施日期与过渡期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L1~L5 类)光信号装置的同一型式判定、总体要求、配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过渡期。 本文件适用于 L1~L5 类车辆的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倒车灯、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设计、制造与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 GB 18100 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 UN R37 机动车用白炽光源
- UN R128 机动车用 LED 光源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光信号装置:安装于车辆,用于向道路使用者传递车辆位置、转向、制动、倒车等信息的照明装置。
3.2 基准轴线:灯具设计时规定的参考轴线,用于配光测试与安装定位。
3.3 透光面:灯具发光区域的外表面,不含装饰边框。
3.4 发光徽标:集成于光信号装置内、可发光的制造商商标或车型标识。
4 同一型式判定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判定为同一型式:
- 制造商、商标、型号相同;
- 光源类型(白炽 / LED)、数量、安装位置相同;
- 透光面形状、尺寸、材料相同;
- 配光曲线、光色参数一致;
- 电控单元(如有)型号与控制逻辑相同。
5 总体要求
5.1 基本规定- 灯具应安装牢固、防水、防振,正常使用中不得松动、脱落、进水。
- 光色应符合:前位灯 / 后位灯为白色 / 红色;制动灯为红色;转向灯为琥珀色;倒车灯为白色。
- 不得安装除本文件规定外的其他发光或反光装置。
- 可安装发光徽标,作为光信号装置一部分,光色与主灯一致;制动灯、转向灯、倒车灯禁止带发光徽标。
- 朝前 / 朝后安装的发光徽标各不超过 2 只,仅允许制造商商标或车型徽标。
- 徽标不点亮时,灯具仍需满足光度、色度要求。
- 闪烁频率:1.5Hz±0.5Hz,单次点亮脉冲>0.3s。
- 顺序点亮:
- 激活后保持点亮,节拍 200ms 内完成;
- 从内侧向外侧均匀渐进点亮;
- 垂直方向无振荡;
- 相邻透光面间隔≤50mm。
- 可更换光源:光通量偏差≤5%(7.2.2.1)。
- LED 光源:符合 UN R128,色温 5500K±1000K。
- 同一灯具集成多种功能(如后位灯 + 制动灯)时,各功能应独立控制,互不干扰。
6 配光要求
6.1 基准轴线光强限值(修订)表格
| 灯具类型 | 最小值(cd) | 最大值(cd) |
|---|---|---|
| 前位灯 | 4 | 80 |
| 后位灯 | 2 | 40 |
| 制动灯 | 50 | 300 |
| 转向灯 | 17 | 500 |
| 倒车灯 | 50 | 500 |
6.2 配光角度范围(附录 A)
- 前位灯:水平 ±45°,垂直 ±15°;
- 后位灯 / 制动灯:水平 ±45°,垂直 ±10°;
- 转向灯:水平 ±60°,垂直 ±15°;
- 倒车灯:水平 ±30°,垂直 ±15°。
- 适用于复古车型的圆形 / 椭圆形灯具,配光均匀度≥0.7,光强偏差≤±10%。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环境温度:23℃±5℃,湿度≤80%;
- 电源:直流稳压,仪表精度≥0.2 级;
- 照度计:一级精度,测量距离满足平方反比定律。
7.2.1 光度测试:在基准轴线及配光角度内测量光强,符合 6.1 限值。
7.2.2 光源稳定性:可更换光源光通量偏差≤5%;LED 老化 3000h 光衰≤20%。
7.2.3 转向灯频率:1.5Hz±0.5Hz,脉冲宽度>0.3s。
7.2.4 温升试验:倒车灯 1min/10min 光衰≤10%;其他灯 1min/30min 光衰≤15%。
7.2.5 色度检测:HV 点测量,配光角外无明显色变,符合 GB 4785 色度坐标。
8 检验规则
8.1 型式检验- 提交图纸、技术说明书、2 只样品;
- 含光源类型(UN R37/R128)、电控参数、配光曲线;
- 全项目检测,不合格项允许复检 1 次。
- 随机抽样 2 只,等同型式检验项目;
- 光强公差:最小值≥80% 标准值,最大值≤120% 标准值;
- 不合格则停产整改,全批次复检。
9 实施日期与过渡期
9.1 新申请车型:2026-01-01 起强制执行。9.2 已获批准车型
- 常规条款:2026-07-01 起执行;
- 发光徽标条款:2027-01-01 起执行(过渡期 25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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